序号 | 禁止性划定 |
1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及党中央决策安排不得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
2 | 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安排,阻挡亮相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决不可把说确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 |
3 | 坚决避免纯粹以集会贯彻集会,同一事项重复开会,集会内容“长虚空”,能开电视电话集会的不要求集中开大会,省、市开到县、乡的集会,市、县不再作重复安排。 |
4 | 市直各部分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事情集会,每年不凌驾1次。 |
5 | 严禁随意拔高集会规格、扩大集会规模,安排专项业务事情的电视电话集会、网络视频集会时间不凌驾90分钟,单项业务集会领导降P幕凌驾1个小时,大会谈话每人一般不凌驾8分钟。(2019年各级各部分集会数要同比减少10%以上) |
6 | 坚决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严禁提高发文规格,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各部分、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宣布指令性公牍或在公牍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市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一般不凌驾10页纸。(2019年各级各部分发文数要同比减少10%以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办2019年发文均要比2018年减少50%以上) |
7 | 市直部分不得擅自出台新的督查检覆按核事项。(2019年市县对下层督查检覆按核事项均要减少50%以上) |
8 | 市、县不得自行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核。 |
9 | 未经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批准,各地各部分不得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扬运动,中央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
10 | 除中央及省委明确要求的事项外,各级各部分自行提出的留痕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不得要求单项事情用专门条记本纪录,不得要求通过微信、QQ、APP等晒事情痕迹。 |
11 | 省级以下手机扶贫APP全部停用,不得重复进行扶贫工具信息收罗。 |
12 | 不得随意要求下层填表报数、层层报质料,不得简单地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等作为事情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地将建立台账、机构挂牌、制度上墙、事情条记、APP打卡签到等作为事情评价的依据。 |
13 | 不得将设置宣传口号、宣传栏、展板等事项纳入考核或提出硬性要求。 |
14 | 不得制作高等大型扶贫展板、作战图、画册,不得要求挂横幅、涂口号“村村全笼罩”。 |
15 | 属于本级本部分职责规模内的事情,决不可一点点小事都层层上报请示,把问题和矛盾层层向上推。 |
16 | 不得把签订“责任状”、设置“一票反对”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通常中央未划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
17 | 不可简单以问责推动事情、等同治理、取代整改,坚决杜绝“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的过失倾向。 |
18 | 各级巡察组、专项巡查督查组、检覆按核组一律不得就移交问题线索直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不得直接将上级部分交办意见作为案件定性处理的依据。 |
19 | 市直机关不得以“属地治理”“任务剖析”等名义,变相向县市区和下级部分转移任务、转嫁责任。 |
20 | 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勇于担责,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
21 | 坚持一张蓝图绘究竟,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步伐要一以贯之,不别出新裁,不另起炉灶。 |
22 | 汇报事情、报送质料、开展整改不得隐藏、遮掩问题,不得编造和提供假业绩、假典范、假数据、假质料、假情况。 |
23 | 不得为迎接督查检覆按核装修安排、开展突击性预检预评估,掩盖真实情况。 |
24 | 重要情况、突发性事件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要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
25 | 不可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政绩,不得好大喜功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脱离实际上项目。 |
26 | 坚决避免一项事情刚开始就急于总结结果、宣传典范,把精力放在“质料美化”上。 |
27 | 不得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结果真实。 |
28 | 聚焦“两不愁三包管”扶贫目标,不得盲目抬高标准、层层加码。 |
29 | 坚决阻挡和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在落实集体决定中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加入干预不属于自己分担领域或者应该回避的事情事项。 |
30 | 不得搞家长制、“一言堂”、压制差别意见,严禁违反划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
31 | 坚决避免搞浮光掠影、人到心不到的“蜻蜓点水式调研”,避免搞做指示多、虚心求教少的“钦差式调研”,坚决避免搞调研自主性差、丧失主动性的“被调研”,避免搞到事情结果突出的地方调研多、到情况庞大和矛盾突出的地方调研少的“嫌贫爱富式调研”。 |
32 | 坚决避免庸政懒政怠政、避事避难避责,不继续、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处理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漠视群众利益和痛苦,“门好进、脸悦目、事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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